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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培养”机制 助力医院发展
时间:2019-11-29 | 来源: | 阅读:6641次

近日,省级机关医院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台了《中共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委员会“双培养”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双培养”机制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双培养”工作制度明确了培养原则、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台账、督查落实等事项,细化了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相关标准、激励政策、工作要求,使得“双培养”工作从机制变成可操作、有针对性的路径、办法。“双培养”工作制度明确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三有三着力”,即坚持德才兼备选人用人导向,“有意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层次”培育人才梯队,“有系统”运行培养机制;紧紧围绕医院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着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着力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着力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锻炼。

医院建立“双培养”工作责任制、工作台帐。院党委负责领导统筹实施,行政积极支持配合,把“双培养”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医院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医院发展规划,统筹兼顾,整体部署。党委书记为“双培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负责人,党群办、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党群办、人事科协同牵头,医教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和全院各党支部配合,对医院党员队伍、业务骨干的思想政治表现、文化水平、年龄结构、技术职称、技术等级以及执岗能力等整体情况开展调查。建立两库两帐,即建立党员信息库,业务骨干信息库,建立党员中业务骨干增减台帐,业务骨干中党员增减台帐,对“双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步骤、有计划地向前推进,逐年实现规划目标确定的任务。

“双培养”制度还根据党员发展以及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双培养”工作三年为一周期,2020年上半年启动第一批“双培养”对象遴选、培养工作,党群办、人事科在院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至2023年,全院每个在职党支部至少推荐1名业务骨干作为党员培养对象、推荐1名党员作为业务骨干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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