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院内交叉感染发生风险,根据国家、省疫情常态化防控总体部署要求,2020年5月27日起,我院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入院筛查项目。除病情急危重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外,所有患者在入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且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所有计划择期入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
2.经临床评估认为确有检测需求的门急诊患者;
3.目前在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4.第三方后勤人员、全院员工将分批、分区有序开展核酸检测服务,逐步实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二、样本采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30,下午17:00-17:30。
三、样本采集地点
医院大门右侧第一间。
四、报告领取地点
持就诊卡、身份证到集中采样点领取纸质报告单或至检验科打印报告单。
以下情形,办理入院时可以免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办理入院手续14天内,曾在我院进行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此次就诊流行病学、症状学调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
2.我院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工作, 如有14天内曾在福建省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请您在就诊及办理入院手续时务必携带报告单原件或经您签字确认的报告复印件,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可不再复查。
温馨提醒
1.到核酸检测采样点采集标本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就诊卡)和结算清单。
2.常规入院患者持“三单一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出示电子版检测报告、CT检查报告单、入院通知单和八闽健康码绿码)到住院客服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3.陪伴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办理陪伴证的必要材料。出入病房大楼,必须持陪伴证、身份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出示电子版检测报告。
4.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自费项目,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开展入院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感谢理解支持!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