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联系我们
预约 意见建议 搜索
首页 > 医院新闻 > 详情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zone
QQ
回顶部
模范带头文明交通 争创文明典范城市
时间:2022-07-15 | 来源: | 阅读:613次

模范遵守交规 带头文明交通倡议书

全院干部职工:

良好交通秩序是市民的共同期盼,是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必然要求。交通安全关系到家庭幸福,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市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不文明现象还相当突出。我们要积极行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就开展“模范遵守交规,带头文明交通”行动发出倡议:

1.杜绝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严重超速行驶、使用套牌、假牌假证或故意遮掩车牌、使用报废车等严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随意变道、抢道加塞,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掉头,不车窗抛物、乱鸣喇叭,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不违规停放车辆,不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违规驶入机动车道和高架道路,等待通行时不越线;不乱停乱放车辆。

2.模范遵守“一盔一带”交通法。戴牢“安全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合格安全防护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系紧“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所有乘车人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使用合格安全座椅且系好安全带。

3.自觉带动家人、亲友文明出行。自觉加强交通安全学习,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带头绿色出行,多步行,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多提醒”亲朋好友,带动家人、亲友自觉遵守交规,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良好交通习惯;自觉配合交通警察、辅警和志愿者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让安全伴随每个人。

为了自己、家人及他人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等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更成为一种社会文明。积极争做文明交通、文明城市的实践者、传播者、推动者、见证者、共享者, 成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力量。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版权所有: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 闽ICP备05029496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23号 |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7号 | 邮编:350003 | 电话:0591-87822809(班内) 0591-88013093(班外) | E-mail:fjsjjgyy@163.com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