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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采购公告
时间:2022-03-17 | 来源: | 阅读:484次

为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就医体验,需购买一批窗帘,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数量、材质要求及控制单价(见附件一)

二、供货要求

1.供应商要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材质要求。

2.中标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与采购人沟通确认窗帘颜色、安装位置等相关信息,并立即安排生产,于2022年4月1日前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3.窗帘保修期为三年,在收到采购人售后通知后48小时安排工人上门处理。

三、合同总价:12000元。

四、支付条件:窗帘安装完毕,采购人三日内安排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数量据实结算,验收合格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报价材料提交要求:有意愿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8时前向我院总务科(三)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单(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服务承诺(见附件三)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前来投标,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密封文件必须盖封口章;

6.提供1平方米的窗帘、遮光帘及1根50cm长窗帘轨道样品,需严格按照附件一中的材质要求提供样品,如未按要求提供则按不符合规定响应;严密遮盖商标。

以上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六、询价中选单位确定方式

待材料收齐后,采购人组织统一拆封各报价人报价单,报价人统一以“实际折扣率”的方式报价,即结算单价=控制单价×实际折扣率,按实际折扣率最低中选原则评审,确定询价中选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013032。

附件一.doc附件二.doc附件三.doc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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