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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卫生计生系统“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首场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1-11 | 来源: | 阅读:1110次

各党支部、各科室:

2018年“热血送暖,为生命接力”无偿献血活动已启动,院党委将于1月中旬开展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血送暖 为生命接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地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停车场。

三、献血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实习生,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

四、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要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6-8小时),切勿劳累过度。在献血前一天及献血当日不饮酒、不服用药物,也不可空腹献血,可吃些清淡食品,如面包、稀饭。献血前一周内,如发烧、咳嗽或女同志在月经期等,以及献血当天有身体不适等情况均应暂缓献血。献血前请出示身份证件,并把双手臂清洗干净。

(二)献血中:精神要放松,不要太紧张,同时配合好献血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献血量为200毫升或400毫升。

(三)献血后:献血后,针眼处保持清洁4小时,以防感染,在献血车上休息10分钟方可离去;要多补充水分,但不可饮酒、不能喝浓茶,正常饮食即可,一两天内不参加剧烈运动(如长跑)和高空作业;保证睡眠。如果针眼周围出现青紫现象,在献血24小时后可做一下热敷,几天后就会逐渐消退。

五、献血程序

按照2006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血站管理办法》规定:

(一)献血者在献血前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军官或士兵证、护照等);

(二)献血者必须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和《献血者健康征询和评估登记表》;

(三)血站在采血前必须对献血者询问病史并进行体检、检验(乙肝表抗快速检测、血比重、血型),经检测合格方可让献血者参加献血;

(四)献血;

(五)领取献血证、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一)组织无偿献血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工作,是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献血的注意事项,力求更多的人员参加无偿献血。

(二)请各党支部做好献血前的预报名工作,并将献血名单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党群办。

联系人:林海凤;联系电话:88013002。



中共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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