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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07 | 来源: | 阅读:5149次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因医疗工作需要,近期将就吻合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耗材名称

备注

1

口腔种植系统(进口)

因耗材产品的规格型号、种类繁多,具体报价方案请各公司根据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做相应的报价。(如投标公司有多项产品请按序号分项投标)

2

口腔用的骨粉及骨膜(进口)

3

椎体成形术配套耗材

4

人工晶体(进口)

二、交货时间及要求:中标后按院方需求随时供货。若福建省卫计委有新的统一招标,则执行福建省卫计委招标的要求和结果,同时停止接受此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则亦停止供货。

三、概述:为充分满足临床需求,同时坚持质量安全可靠、价格低廉的原则,本次招标对报名厂家及供货商数量不做限制,凡符合临床使用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均可报名。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依法取得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④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五、投标资料的递交

①产品报价表(含产品注册证名称及有效期截止日、规格型号、产地、品牌、最小单位报价、供货公司等)(投标人所投标耗材的价格应承诺不高于福建省任何一家医疗机构的供货价)

②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说明);

③生产商营业执照及生产企业许可证;

④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

⑤代理商营业执照及经营企业许可证;

⑥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⑦近半年内在用二级医院以上的供货发票复印件、物价批文及福建省、市中标价;

⑧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

所有的投标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上述资料胶装一式两份密封装于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需列明所投耗材的名称)至我院设备科(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行政办公区(建邦大厦) 306)

六、其他事项

①投标人应以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原材料、现场搬运或上架及运输等伴随服务、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价格不能高于福州市二级医院以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请潜在投标人酌情报价。

②中标人所供耗材如有质量问题,医院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③中标人负责医院提出计划的医用耗材的配送,配送以采购计划为准,不得擅自变更规格,价格及质量层次,中标后至少一年内不得调价。

④院方在产品有效期大于半年的无法使用的部分规格型号,中标人应给予无条件退货处理;中标人在供货期内产品效期小于半年的,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

⑤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一年合作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及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违约现象,且价格未做调整,则合作自动顺延下一年。一年后若中标人提出提价申请,须提供不少于3家省属医院调价资料,并经我院审批许可,否则不做更改。

合同期限以院方需求为准,若院方需终止合同,将提前一个月告知。若合作期间中标人出现违约现象,经双方协商未果,则终止合作。

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院缴纳叁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并以有效的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之一,该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履行合同期满7个工作日且无未了事项无息归还。

⑦本项目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他人,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⑧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我院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七、评标办法:在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我院将按需求选取各类产品的最低价。

八、招标有关事项:

1、公告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7日12:00。

2、递交标书时间:2018年9月27日15:30之前。

3、递交标书地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设备科(地址:建邦大厦306),投标方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投标货币:人民币报价。

4、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15:30(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行政办公区(建邦大厦)四楼会议室401。

6、联系人:0591-87837549

7、联系电话:洪工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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