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研究,拟通过比选入围方式确定福建省级机关医院限额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拟比选15家招标代理机构,入选福建省级机关医院限额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取得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福建省级机关医院限额以上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代理资格。
二、报名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在福州市有固定主营业场所;其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欢迎有意参加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资格声明函原件(按附件1模板提供)
2.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3.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情况。提供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所在页面的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专栏中打印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
4.企业信用状况。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比选截止前两周内)。
5.从业人员资格。提供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截止比选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书,以上加盖公章。
6.行业业绩。提供近3年从事医疗行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绩资料(委托协议复印件或政府采购网站招标公告截图等)。
7.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书(报价书)》(按附件2模板提供)格式提供承诺书。为避免可能导致恶意竞争或影响后期服务质量的情况,参与比选单位对代理费的承诺下浮率超过25%的为无效报价。
8.按照《比选意向函》(按附件3模板提供)格式提供意向函。
9.法人委托函,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参与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按评审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价承诺书不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若合格参与比选单位少于(或等于)15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全部入围。若合格参与比选单位多于15家,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 通过民主方式确定入围名单。
2.本次比选入围有效期二年。如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台新规定,依据新规定予以调整。
3.入围单位须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人所委托的项目采购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入围机构在协议期间严格按照承诺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6号建邦大厦302。
报名时间:4月16日至4月22日上午12:00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8782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