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新增配电房至食堂电缆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需与院方主管部门协商,提交停电施工计划与施工工期经甲方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施工,施工过程需尽量不影响医院科室正常工作。
6、工程质量要求:投标选用产品需采用国家检验合格产品,并符合福州电业局验收规范要求。
7、质保期:壹年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项目投标人需取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料(合法有效期内)。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用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要求投标人取得福建省电监办颁发的《电力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专业五级(或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投标限制价: 194602 元(大写:壹拾玖万肆仟陆佰零贰圆)。投标超过限制价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可于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 00至 12 :00时,下午15: 00 至17 : 00时,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总务科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8013080
五、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人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报价表及其相关说明(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4、施工进度表说明。
5、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认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需要加以说明或提供的其他文件内容。
7、上述投标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随带原件备查,否则该复印件内容无效。
8、投标文件须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逐页要有投标授权人的签名。
七、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将会被视为无效标书或废标
1、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不相符或隐瞒。
4、提交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文件一式一份,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做废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08:00时至08:30时,提交地点为总务科办公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3日09:00时。
2、开标地点:建邦大厦四层401会议室。
十、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中标法。
2、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3、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不符合做废标处理。
十一、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十二、付款方式与条件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壹年后无息支付。
十三、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十四、附项目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每一个子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 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相关子目单价或价格中。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18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