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1 |
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接口 |
详见第三点 |
1套 |
4.5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试运行 |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安装“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接口”接口软件。
(1) 接口开发和使用遵循WebService 协议标准。
(2) 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接口技术参数
按照“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接口说明文档”接口对外主要实现病例、标本、异常病例、单位、用户服务,具体实现以下功能:
系统名称 |
功能名称 |
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接口要求 |
上传:实现上传数据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中。 |
修改:实现在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中修改调用者上传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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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实现在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中删除调用者上传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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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实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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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实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审核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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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实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退回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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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召回:实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申请召回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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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审批:实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召回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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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实现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撤回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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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被退回数据:获取调用者上传的数据在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中被审核单位退回的数据。 |
服务要求 |
(1)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系统实施计划、测试、试运行、培训及上线计划。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线及上线系统基本平稳。 |
(2) 培训:培训对象为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操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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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验收人员由我院负责系统的部门,验收结果双方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存档留作验收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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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系统在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必须提供软件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乙方所投的产品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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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系统发生故障或问题时,开发商故障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服务期为5*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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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人中标后履约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须的材料,不得拒绝。 |
验收标准 |
(1)所建设内容与合同的内容一致; |
(2)所建设内容满足接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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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系统负责部门同意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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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总额的50%,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额的50%。
2、本项目开发过程中若需要与院内其他系统的数据接口对接,中标方负责免费接入,若跟第三方系统产生接口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12个月的售后服务(包括远程维护、电话指导、现场维护)等。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24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