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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州城区“120”急救网络分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09 | 来源: | 阅读:1256次

我院拟对福州城区“120”急救网络分站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工作,现就该项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福州城区“120”急救网络分站建设

(二)最高限价及项目标的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000元。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标的

数量

技术要求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1

1-1

急救分站接警软件

1套

详见二、技术要求

 

26000.00

39000.00

1-2

急救车载终端

1套

13000.00

备注:总价包括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主辅材费、劳保、税金、验收费用、可能少报漏报的细目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特别规定等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总价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交付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付时间:自双方加盖有效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60天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

数量

备注

1

急救分站接警软件

将状态通知服务器;

接收通信服务器的命令自动启动接收动作;

自动启动警铃,提示准备出动;

自动接收急救出车命令单;

自动快速显示、打印急救出车命令单;  

保存急救出车命令单及相应地理坐标;   

接收辅助信息,并显示、打印、存档;

通知中心收到信息确认;

分中心信息回填功能;

可实时查看救护车北斗定位信息及历史轨迹信息;

可无缝接入省急救中心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支持院前电子病历填写与中心同步。

1

 

2

急救车载终端

(1)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

(2)上、下班管理;

(3)定位信息的上传;

(4)调度指令接收;

(5)急救状态管理;

(6)无线通话功能;

(7)语音通话录音功能;

(8)历史记录查询;

(9)参数设置;

(10)可以直接一键导航到呼救地址。

1

     三、售后服务

1、本项目自验收之日起,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需明确响应具体年限)。

2、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采购人发现设备故障后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并到达现场维修,如需要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3、免费维护服务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现场,提供7*24小时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缴纳所中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与合同首付款同期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0

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个月且收到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同时无息退还预收的履约保证金)

2

10

免费维护期结束且无未了事项,一个月内付清尾款10%。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应由中标人赔偿。

3、中标人项目逾期(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采购人提出更改、中标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偿付100元违约金;若中标人项目逾期达30天(含)以上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4、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

6、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若中标人未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七天内交纳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尾款不足以赔偿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追索和索赔。

7、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任何一方因对方违约,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10、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保密及知识产权

1、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所提供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项目相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2、采购人和中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价格均有保密的义务。

3、项目实施期间和完成之后,本系统的资料、数据、图纸和研究成果等的所有权属于采购人,且无需经中标人同意,采购人可无偿、自主使用。

4、软件的使用权、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

5、中标人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由中标人提供的系统软件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都是合法的,不会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责任的追究,不致使采购人蒙受任何费用、损害、赔偿、请求、追讨或法律行动等方面的损失,上述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本项目终止后继续有效,不受时间限制。

七、评标

(一)评标

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负责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及评标工作的组织。采购人将组织采购人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附件2-附件6。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3、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二)确定中标人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有二家或二家以上时,由采购人将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响应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前向我院提交材料:报价一览表、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响应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承诺函(表格参照附件填写(若有);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对报价要求有需要了解更多的可致电采购人进行了解。

2、联系方式

询价人地址:鼓楼区鼓屏路67号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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