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日前,我院出台了关于军人优待服务的举措,为驻军部队官兵及家属提供优先优待医疗服务。
优先办理窗口 ·设置优先窗口 保障工作落实
挂号优先窗口
检查检验优先窗口
住院服务优先窗口
在门诊收费、挂号等窗口,统一规范张贴“现役、退役军人优先”标识,军人及家属出示相关证件,即可在就诊、检查、治疗、取药过程中享受优先优待服务,对需要住院患者可派专人协助办理入院。
优先就诊诊室 ·就诊优先 关爱军人军属身体健康
门诊优先诊室
超声检查优先诊室
门诊各楼层各专科设定优先就诊诊室,对军人军属予以优先就诊。
加强宣传引导 ·标识、标语和提示 处处体现医疗拥军的浓厚氛围
除了在各服务窗口、诊室张贴、摆放军人军属、优抚对象优先标识牌外,我院还在门诊大厅以及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尊重优抚对象的浓厚氛围。
此外,全院各科结合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服务品牌,拓宽为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待服务的形式和渠道,积极探索提供符合本科室实际、个性化的优待服务,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年度考核工作。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积极探索军民双拥共建发展新模式,将党建融入“双拥”工作,在福州第二干休所开设门诊,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大力打造“鱼水情深、血脉相通”的“党建+双拥”共建新机制。
△ 我院在福州第二干休所开设门诊点
军爱民,民爱军,军民团结一家亲。今后,我院将以此次军人优先优待工作规范提升为契机,继续推进军人优待服务体系建设,拥军优属,保障广大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在我院医疗服务领域的优先优待,让其享受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军人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