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联系我们
预约 意见建议 搜索
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情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zone
QQ
回顶部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疗设备市场调研公告
时间:2024-08-06 | 来源: | 阅读:3145次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采购以下设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报名;参与报名公司提供的产品应为市场应用较普及,或该行业中较先进的市场一线品牌。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备注

1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1.00

19.50

19.50

 

2

鼻窦手术器械

1.00

6.00

6.00

鼻窦手术器械表.xlsx


3

音乐治疗仪

1.00

40.00

40.00


4

医用封口机

1.00

8.00

8.00

 

5

血气分析仪

1.00

7.00

7.00

 

6

软式内镜清洗工作站(胃镜+肠镜)

1.00

30.00

30.00

 

7

彩超2年维保(GE-E9)

1.00

20.00

20.00

 

8

全自动脱水机

1.00

38.00

38.00

 

9

极超短波治疗仪

1.00

8.00

8.00

 

10

智能通络治疗仪

1.00

24.00

24.00

 

11

关节镜操作钳

1.00

6.00

6.00

 

12

运动训练监测系统

1.00

8.00

8.00

 

13

动脉硬化检测仪

1.00

18.00

18.00

 

14

口内扫描仪

1.00

16.50

16.50

 

15

根管显微镜

1.00

23.00

23.00

 

16

翻身床

1.00

6.00

6.00

产品注册证名称含翻身床,带翻身功能


二、材料要求:    

1、推荐设备说明一览表(品牌、型号、成交价格、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和选配件的价格、供货范围清单等);

2、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法人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所推荐设备的相同型号的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它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供应商参与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凡是列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第104号】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凡是列入消毒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7、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请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说明(网页截图或厂家说明)。

8、所投货物是否为中小企业生产,如果是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果不是也需提供证明(格式自拟)。

9、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0、如递交的医疗设备为进口设备应提供该医疗设备上一次海关报关单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以上证件加盖公司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一份正本即可。如未胶装,视为提交材料不合格,将被拒收。

三、报价要求:报价人应以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与医院HIS系统的接口费、现场搬运或上架及运输等伴随服务、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请潜在报价人酌情报价。

四、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谈判时间及地点,届时会提前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报名公司】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下午17点30分

六、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7号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设备科

七、联系人:巫工     联系电话:0591-87837549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24年8月6日

版权所有: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 闽ICP备05029496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23号 | 监督举报电话(班内):0591-8727066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7号 | 邮编:350003 | 电话:0591-87822809(班内) 0591-88013093(班外) | E-mail:fjsjjgyy@163.com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