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院接受福建省红十字会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2台,合计18000元,资产均在使用中,捐赠方及资产明细如下图所示:
捐赠资产明细表
捐赠项目 |
捐赠方 |
数量(台) |
金额(元) |
使用科室 |
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 |
福建省红十字会 |
1 |
9000.00 |
门诊办 |
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 |
福建省红十字会 |
1 |
9000.00 |
体检中心 |
我院秉承捐赠物资严格管理的原则,于2022年11月制定了《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规定(修订)》的制度,严格按制度办理捐赠物资的接收手续并使用捐赠物资。现将接受捐赠物资以及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