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拟对医用激光X线胶片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用激光X线胶片采购
二、招标内容:医用激光X线胶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⑤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投标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⑦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最高限价及要求:
本项目医用激光X线胶片报价最高限价:
(备注:1.胶片成像方式:激光成像。2.投标时附带样品。)
|
胶片① |
胶片② |
胶片③ |
胶片尺寸 |
14×17 |
11×14 |
或10×14 |
8×10 |
最高限价格 |
22 |
18 |
17 |
15 |
(元/张)
五、其他事项(以下任何一项不符合,视为无效标)
1.投标人应以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配套设备及日常维护费、信息系统接口费、伴随服务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请潜在投标人酌情报价。
2.投标人应配套胶片自助机、胶片打印机各2台。胶片及配套设备必须是该品牌目前市场最新款式。
3.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一年合作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及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违约现象,且价格未做调整,则合作自动顺延下一年。合同五年为限(政策调整除外)。若合作期间中标人出现违约现象,经双方协商未果,则终止合作,由备选人替代。
4.中标人应在投入使用后第一个月派一名工作人员现场指导病人自助打印取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他人,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我院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8.所提供配套辅助设备必须与医用干式胶片同品牌,且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生产日期、生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造改配产品。
9.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院缴纳叁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并以有效的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之一。该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履行合同期满10个工作日且无未了事项无息归还。
六、评标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评标;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按照两阶段评标加总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中标人(另备选1名)。
2.综合评分法将按投标技术商务部分、报价部分两阶段分别进行评分,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25分
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15分
C: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60分
3. A:技术部分评分方法(满分25分),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响应表》。
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详见附件2《商务服务承诺响应表》。
C:报价部分评分(满分60分,其中胶片规格10*14与11*14报价得分按相应面积比例换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只考虑目前我院在用的胶片①和②,分值占比各50%)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60
4.综合评分法总得分=A+B+C。
5.投标人从公告网站自行下载附件1《技术参数响应表》、附件2《商务服务承诺响应表》和附件3《胶片报价表》,响应完毕后加盖公章。
七、公告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1日12: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12: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分为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分别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 。送达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地址:建邦大厦三楼,电话:0591-88013120,联系人:林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2:30。
十、开标地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行政办公区(建邦大厦)四楼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
地址: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姓名:林工
联系电话:13635297372
附件1:《技术参数响应表》
附件2:《商务服务承诺响应表》
附件3:《胶片报价表》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