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巡 察 预 告
加强对委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共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经委党组同意,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将于2017年10月11日至25日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开展为期15天的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内容
1.巡察对象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
2.巡察对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情况;
3.巡察对象遵守组织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情况;
4.巡察对象遵守廉洁纪律情况;
5.巡察对象遵守工作纪律,依法正确履职情况;
6.巡察对象遵守其他纪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三、巡察方法
巡察组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实地调研、受理信访举报以及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的方式。
四、联系方式
信访举报电话:13905926368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
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