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拟对急危重症科的气管插管镜设备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呼吸机设备项目采购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1 |
1-1 |
气管插管镜 |
是 |
1 |
200000 |
200000 |
备注:参数附后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
营业执照 |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需提供经营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取得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授权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我院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招标有关事项: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3日12:00(北京时间)。
2、递交标书时间:2017年1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
3、递交标书地点:福建省级机关医院设备科(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16号建邦大厦306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16:00(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福州市鼓屏路116号建邦大厦401会议室
6、联系人:0591-87837549
7、联系电话:洪工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17年11月16日
气管插管镜参数技术要求:
1:景深3-50mm,视场角≥90°
2:软性工作管有效长度≥610mm.
★3软镜插入管外径≤5.2mm,工作管道内径≥2.2mm.
4. 软性工作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60°向下弯曲≥130°总观察视野范围≥290°
5.成像原理:采用CMOS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导像、导光纤维
6.插入软管表面刻度具有数字标示,方便临床使用过程清晰辨别深度准确判断位置;
7.操作部设计多功能按键具有图像冻结功能,图像缩放功能,拍照摄录功能
8.自带LED光源,软性工作管先端头具备绝缘和防雾功能
★9.手持显示器:≤3.0英寸显示器;显示器图像分辨率≥960*480,具有拍照、录像功能;
10.配备新款视频输出图像处理器,自带≥8寸显示屏。具备图像白平衡功能按键,录像功能按键;自带可热拔内存卡;视频输出接口可连接工作站或监视器.
11.配置可移动台车,安装图像处理器及操作部;
★12. 配备充电锂电池供电,电池可拆卸,电池的安装与拆卸无需借用任何工具即可完成。
13.配备便携式测漏器和清洗消毒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消毒指南进行操作,以确保消毒彻底,保障医患安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14:操作手柄采用特殊复合材料表面无涂层,可避免使用金属手柄表面处理或普通塑料材质因使用过程与消毒液产生反应,导致涂层脱离或表面腐蚀影响产品使用或消毒不彻底的情况出现,增加产品安全性和耐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