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计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我院财务科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
财务科刘玲科长首先传达了《保密法》精神,并对《党政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常识必知必读》进行重点解读和宣传。同时针对我院财务科的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保密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并根据财务信息的保密性特点对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医院的财务保密范围具体包括: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存、付款、现金流量等会计资料,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U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及其会计载体等各种资源管理。同时包括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账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情况、成本核算、财务计划、财务资信状况等。
财务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属于财务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相关领导、财务主管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通过本次《保密法》的集中学习, 加深了我科全体员工对《保密法》及有关规定的理解,提高了对财务信息保密的重要性认识,为严格遵守和坚决贯彻《保密法》及保护我院商业秘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财务科:刘晓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