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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机关医院10万元(含)以上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时间:2024-03-04 | 来源: | 阅读:2891次

各潜在供应商: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通过比选入围方式确定福建省级机关医院10万元(含)以上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现将比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拟比选10家招标代理机构,入选福建省级机关医院10万元(含)以上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取得福建省级机关医院10万元(含)以上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

2.本次比选的服务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7年4月25日。代理服务合同实行动态管理,结合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评价系统,随时清退。若中选单位的评分等级调整为C,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如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台新规定,依据新规定予以调整。

3.中选单位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心组织开展招标人所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保证招标代理计划顺利实施。

4.必须具备政府采购备案资质。

5.中选单位必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员服务本单位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其他人员配备以能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的招标任务为最低要求)。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中选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与招标单位相关人员就招标的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并及时向招标单位通报招标计划进展,保证招标计划的顺利实施。

6.中选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项目相关资料,并结合具体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保证按时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的拟制,并送招标单位审核确认;经招标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中选单位与招标单位有关人员协商确定开标时间,方可按规定及时发布招标公告。

7.在招标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中选单位要负责协调相关方,主动处理好质疑或投诉。

8.在具体项目招标结束后,中选单位应按规定保管相关档案,并向招标单位报送完整的存档资料一份。

9.其他应由中选单位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工作。

10.本次中选代理机构在服务期实行动态管理,我院将结合代理机构评价等级,随时清退和补充代理机构。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在福州市有固定主营业场所;其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或要求整改。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承诺函,我院保留核查的权力,如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中选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代理机构比选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欢迎有意参加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资格声明函原件(按附件1模板提供)。

2.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复印件。

3.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情况。提供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所在页面的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专栏中打印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

4.企业信用状况。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比选截止前两周内)。

5.从业人员资格。提供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截止比选材料递交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参与福建省财政厅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普法测试考试成绩合格的页面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6.行业业绩。提供近3年从事医疗行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绩资料(委托协议复印件或政府采购网站招标公告截图等)。

7.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书(报价书)》(按附件2模板提供)格式提供承诺书。为避免可能导致恶意竞争或影响后期服务质量的情况,参与比选单位对代理费的承诺下浮率超过25%的为无效报价。为保障服务质量,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

8.按照《比选意向函》(按附件3模板提供)格式提供意向函。

9.按照《承诺函》(按附件4模板提供)格式提供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或要求整改的承诺函。

10.法人委托函,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参与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按评审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报价承诺书不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若合格参与比选单位少于(或等于)10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全部入围。若合格参与比选单位多于10家,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 通过民主方式确定入围名单。

2.入围机构在协议期间严格按照承诺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报名提交材料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6号建邦大厦301。

报名提交材料时间:截至3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3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87825942

附件1:资格申明函.doc

附件2:代理服务费下浮承诺书(报价书).doc

附件3:比选意向函.doc

附件4:承诺函.docx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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