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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保常见问题解答(3)
时间:2020-05-13 | 来源: | 阅读:1016次

问:参加职工医保后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参保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在政策享受待遇期内于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的,持社会保障卡进行刷卡即时结算。

问: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

答: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简称“三目录”)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问:什么是起付线、封顶线?

答:参保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时,经常会接触到“起付线”“封顶线”两个概念。

起付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封顶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封顶线以外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以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办法解决。

问:福建省省本级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

答:福建省省本级的特殊病种和诊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抢救、高血压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成人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重性精神病门诊治疗、支气管哮喘、癫痫病、苯丙酮尿症。

问:特殊病种申请是否需要每年申请?

答:省本级参保人已经办理特殊病种的,一般情况下,长期有效,无需每年申请。

问:省本级参保人申请特殊病种需要哪些材料?

答:(1)经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1式2份;

(2)常规病历资料(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资料);

(3)病种证明材料。根据省本级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有关规定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及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特殊病种的申请可在省医保中心窗口或者省级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站进行办理。

问:省医保参保人特殊病种需要定点医疗机构吗?

答:不需要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特殊病种的省本级参保人在所有福建省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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