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联系我们
预约 意见建议 搜索
首页 > 医保政策 > 详情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zone
QQ
回顶部
农合简讯
时间:2017-05-26 | 来源: | 阅读:1224次

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参保人员在我院执行住院费用实时结算的县、市、区,包含如下:

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市、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

南平市:建瓯市、建阳市、邵武市、武夷山市、浦城县、顺昌县、政和县、光泽县、延平区。

宁德市:福鼎市、古田县、寿宁县、柘荣县、蕉城区。

三明市:永安市、大田县、将乐县、明溪县、宁化县、沙县、尤溪县、梅列区、三元区

泉州市:晋江市、德化县、德化县、惠安县、石狮市

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

漳州市:长泰县、漳浦县。

此外,泉州石狮市的农合患者转诊到我院的,诊断在规定的30个病种内的补偿在原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其它病种增加2个百分点,因急、危、重和疑难病症直接转我院的可在出院前补办手续。

版权所有: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 闽ICP备05029496号-1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223号 |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7号 | 邮编:350003 | 电话:0591-87822809(班内) 0591-88013093(班外) | E-mail:fjsjjgyy@163.com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