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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时间:2017-06-29 | 来源: | 阅读:1336次

市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是否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答:职工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含起付线、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24个月以上的,按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现为12万元)。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
答:(1)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由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2)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购买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消毒用品(卫消字)费用;(3)为其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两人以下);(4)结算在市属以下(含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一年限一次);(5)用来缴纳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费。

有两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怎么算?
答:两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

医保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发生医疗费累计计算的起止时间?
答:按自然年度累计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可以选择几家定点医院?
答:福州职工医保选择2家定点医院,城镇居民医保选择2家定点医院。其余医保类型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医院费用清单自付比例是怎么回事?
答:有些药品或项目需患者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剩下部分再按照医保比例进行报销。如某药品费用100元,自付比例为20%,则患者需先行自付20元,剩下80元再按医保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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