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让我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不是指共用医保卡以及医保待遇的意思。 这里的“共济”指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划拨个人账户的资金,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父母、配偶、子女邀请添加为共济账户成员,这样他们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来支付,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也可以代缴他们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创建条件
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等来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用。
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我市职工医保参保对象,个人账户余额超过2000元的,可申请创建家庭共济账户。被邀请的家庭成员,应是创建者的直系亲属包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等,此类家庭成员应属于福建省内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有效参保人员。创建者的家庭成员参保地在省内不同统筹区,均支持被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办理渠道
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 APP 等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并以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唯一业务认证标识。其中,非本市参保职工创建、解散家庭共济账户或邀请跨统筹区参保家属加入、移除跨统筹区参保家属等情形的,只能通过闽政通 APP 申请办理。
划拨支付规定
家庭共济账户户主及账户成员就医、购药等合规费用,先由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再由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支付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默认与添加家庭共济账户成员的顺序一致。
咨询电话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我院医保办。医保办:0591—8801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