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院办:陈宇娟)继荣获“2009-2011年度省文明单位”后,近日,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再获殊荣,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二届(2012-2014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办院以来,我院始终坚持“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紧紧围绕患者的需求,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形成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我院再度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是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作风建设,大力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发扬团结拼搏、艰苦创业、务实高效、自强争先的精神,不断深化我院文明创建活动。